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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人才评价进入新发展阶段

技能人才评价进入新发展阶段

  • 分类:新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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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发布时间:2021-12-30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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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了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相较2017年版《目录》最大的变化在于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目录》外,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至此以后,除1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尚保留在《目录》,上千个技能类职业和工种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这表明我国技能人才评价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技能人才评价进入新发展阶段

【概要描述】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了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相较2017年版《目录》最大的变化在于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目录》外,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至此以后,除1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尚保留在《目录》,上千个技能类职业和工种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这表明我国技能人才评价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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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了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相较2017年版《目录》最大的变化在于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目录》外,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至此以后,除1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尚保留在《目录》,上千个技能类职业和工种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这表明我国技能人才评价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

 

我国职业资格制度自建立伊始,就是由面向技能类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和面向专技类职业的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两类人员资格组成。1994年,原劳动部、原人事部印发的《关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98号)第六条规定:“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管理体制,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综合管理。若干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和技术等级考核)纳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证书的名称、种类按现行规定执行)。人事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价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这其中,面向技能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作为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支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后2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我国先后建立了219项专业技术类和399项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

 

2017年9月,在经历了“七连清”后,2017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正式发布,我国的国家职业资格从618项减少到140项,技能类职业资格从399项锐减到81项。随着我国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数量大幅减少,造成社会和市场上技能人才评价载体严重缺失,企业和劳动者纷纷反映没有相应的职业能力证明,影响企业选人用人以及劳动者求职就业和成长成才。同时,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技能人才短缺的状况,亟待通过加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促进发展壮大技能人才队伍,亟需进一步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符合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评价机制,为企业职工和广大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评价服务,为企业选人用人以及劳动者求职就业和成长成才提供依据和支撑。

 

应当看到,企业是用人主体,了解选人用人实际。环视制造业发达国家的做法,其高级技师技能水平评价基本没有由行政部门认定的,普遍是由市场和社会认定的。据此,建立并推行面向技能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改变现行的以政府为主导的评价模式,向市场和用人单位充分放权,既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体现,更是一场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革命,长远看,有利于破除对技能人才成长和弘扬工匠精神的制约,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2021版《目录》发布,标志着我国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我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评价工作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是进一步深化政府“放管服”改革、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推动人才分类评价制度的必然

 

建立《目录》是转变政府职能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建立公开、科学、规范的职业资格目录,有利于明确政府管理的职业资格范围,解决职业资格过多过滥问题,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有利于进一步清理违规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活动,减轻人才负担,对于提高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必须认识到,推动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相应职业和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评价,而是由资格评价改为技能等级认定,改变了评价发证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主要实行“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政府主要做好开发职业标准等公共服务,对评价主体进行监管和服务工作。建立更加符合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更科学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真正发挥用人主体作用和社会组织作用,更好支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技能人才成长成才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推行面向技能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具有多重意义。从当前来看,一是有利于厘清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关系。二是有利于从顶层设计角度,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三是清晰政府和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活力,激发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活力。四是更好激发技能人才自我发展动力,主动提升技能水平,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从长远来看,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和检验,对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教育制度,推进我国从技能大国向技能人才强国迈进,更好地支撑中国制造2025战略、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具有重大意义。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标志着我国技能人才评价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自建国以来,我国技能人才评价先后经历了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制度阶段、职业资格证书(技能鉴定)制度阶段,目前正在逐步建立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评价制度体系。新时代、新阶段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体系先后经历了“七连清”、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等不同发展节点,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2021版《目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技能人才评价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即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阶段。这个阶段,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扩容,即扩大评价的社会化程度。通过支持推动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加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力度,探索扩大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和规模,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纵向晋升通道等方式实现。二是提质,即提升评价效能。通过做好评价质量督导工作,探索建立评价机构、人员信用体系,研究制定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等政策文件,提升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等方式实现。三是固本,即夯实评价根基。通过进一步完善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健全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修订工作,完善职业标准和培训包开发应用机制等方式实现。最终目的就是加快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全面建成人才强国奠定坚实的技术技能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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